要点简述
1、河北、山西等21个省份获得普通电站指标(含集中式光伏扶贫、农光、渔光互补等),2017-2020各年度分别为14.4、13.9、13.1、13.1GW,北京、天津、上海、福建、重庆、西藏、海南7个省份不限制指标,领跑者项目每年安排8GW,甘肃、新疆、宁夏弃光严重地区暂不安排指标。
2、屋顶光伏以及建立市场化交易机制就近消纳的2万千瓦以下光伏电站等分布式项目、村级扶贫电站以及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配套建设的光伏电站亦不限制指标。
3、原增补指标被确认进2016年指标,不再占用2017年指标,河北、山东等增补指标超过500MW的省份2017年指标全部用于建设光伏扶贫电站。
每年8GW的领跑者项目占不占用各省指标?
对于8年共32GW的领跑者项目占不占用各省的指标,市场存在不同观点。乐观的看法倾向于不占用各省指标,因此此次下发的指标共86.5GW(含21省54.5GW指标和32GW领跑者指标)。但也有观点认为此次下发的指标一共54.5GW,每年8GW的指标是包含在各省的新增规模中的(包括不限制指标的省份)。原因如下:
要点一:国家能源局在要求各省上报2017-2020指标时已经明确“集中式电站包括普通光伏电站、领跑技术基地、光伏扶贫和特高压输电通道配套光伏电站”。
要点二:今天能源局公布的《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中有相关描述:“国家能源局按年度统一组织光伏发电先进技术应用基地优选,被选上的基地纳入该地区年度新增建设规模”。
对于领跑者指标是否占用各省指标,我们不妄加猜测。如按照86.5GW的规划估算,每年集中式装机可达21-22GW,加上约14-15GW的分布式,未来每年新增装机36GW,实现平稳发展。如按照54.5GW的规划估算,每年集中式装机13-14GW,考虑分布式后每年可实现新增装机约28GW,相比2016-2017年水平略有下滑,但整体仍处于高位,如果分布式发展超预期则可实现更大的发展。
指标缺口风险消除,未来实现稳定发展
根据此次规划,各省份可以分为三类:(1)下发规模指标的省份21个,如河北、山西等;(2)不限制规模指标的省份7个,北京、天津、上海、福建、重庆、西藏、海南;(3)暂不安排规模指标的省份3个,甘肃、新疆(含兵团)、宁夏。
截至2017年中,不存在全局性的指标缺口风险,仅有部分结构性指标缺口风险。由于此次政策将增补指标确认进2016年,不占用2017年指标,而且仍存在指标缺口的青海、河北本次也在指标安排的范围内,因此,未来项目的指标较为充裕,指标缺口的风险可以消除。
由于将2017-2020指标一次性发放,市场预期得以稳定,未来国内装机将实现平稳的高水平发展,制造业也不会因此下游需求的暴跌而出现崩盘的风险。
集中式电站和领跑者项目竞争性配置,
“抢装”或难再现
根据能源局文件,集中式光伏电站以不发生限电为前提通过竞争性方式配置,评价维度包括技术水平、市场消纳、申报电价等。竞争性配置意味着未来集中式电站的超额收益将会降低,而各地在进行竞争性配置时应该不会有统一的时间节点(项目到期未完成将取消指标资格或降低电价),行业发展也会更平稳、可持续。
布局优化下整体限电风险不大
据SOLARZOOM新能源智库测算,按照目前各省2020年底的规划量,到2020年出现全国范围内限电的概率不大,局部地区可能限电现象,但也可以通过提升消纳空间和外送能力解决。可能存在限电风险的省份如甘肃、新疆、宁夏本次也不在指标下发的范围内。
补贴拖延风险减小
补贴拖延的风险可以通过绿证解决,电站运营企业可以通过出售绿证来回收现金流从而避免现金流出现风险(配额制达标后现金流可能收到影响)。而发改委、能源局等相关部门也在着手解决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缺口的问题,如国家发改委近期开始全面清理自备电厂欠缴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而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好转,为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后期也排除上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可能。整体来看,因补贴拖延而产能极端风险的可能性在减小,但不排除部分企业由于项目布局及自身债务期限结构不合理而产生的极端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