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下午,缙云县红锦村光伏助村项目成功并网,从此,红锦村正式拥有了一个能够源源不断“生钱”的屋顶印钞机。这也是缙云县建成的第一个“光伏助村”试点项目。
红锦村是缙云县为安置滩坑移民在新建镇新建的一个独立行政村,2008年安置滩坑库区一镇三乡15个自然村原迁移民530多人。村集体经济薄弱,是红锦村一直面临的窘境,也制约着全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如何壮大村集体经济,变政府“输血”为村集体自身“造血”,成了地方政府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2015年初,缙云县被列入“浙江省首批清洁能源示范县”,获得省财政厅和省能源局1800万元的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借助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缙云县发改局(能源局)将清洁能源开发与帮扶民生相结合,以创新的思路谋划推进了“光伏五助”项目。考虑移民村集体增收难的特殊性,红锦村成为了缙云县“光伏五助”中的首个“光伏助村”试点村。通过整合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移民资金、经济薄弱村转化专项资金,解决了该项目的资金筹集问题,通过利用村委楼屋顶、租赁村民屋顶,解决了电站安装问题。在发改局(能源局)、移民办、农业局、供电公司、新建镇的共同推动下,项目顺利建成并网。
红锦村光伏助村项目总规模100千瓦,投资90万元。并网后,每年可以产生电费收益10万元左右。光伏电站的整体使用寿命在25-30年,意味着这项扶贫工作一次性投入,可以产生连续25年以上的稳定收益。
缙云县通过光伏发电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做法受到了省市有关领导的高度好评,浙江日报也曾整版对缙云县光伏助村的做法进行了报道。目前,缙云县还有103个经济薄弱村,红锦村“光伏助村”试点的成功,也为该县经济薄弱村转化探索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