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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征求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意见
  • 2014-11-26 15:26:13
  • 浏览:1171
  • 来自:发改委

  关于《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指导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工作,探索建立符合不同区域特点、不同发展水平的低碳社区建设和管理模式,推进城镇低碳化建设,控制居民生活领域碳排放水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其他有关要求,我们起草了《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4年12月15日前,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对《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

    《指南》明确了低碳社区试点的基本要求和组织实施程序,提出按照城市新建社区、城市既有社区和农村社区三种类别开展试点,并详细阐述了每类社区试点的选取要求、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及建设标准。Zoom小编摘取了《指南》对三类社区在低碳能源系统方面的建设要求,以飨读者:

    城市新建社区试点

    常规能源高效利用。试点社区能源系统应优先接驳市政能源供应体系。市政管网未通达社区,应建设集中供热设施,优先采用燃气供热方式,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利用工业余热或采用冷热电三联供。

    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鼓励可再生能源丰富的试点社区,积极建设太阳能光电、太阳能光热、水源热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采用太阳能路灯、风光互补路灯等新能源设备,在公交车站棚、自行车棚、停车场棚等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构建集分布式电源接入及储能、电能质量与负荷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微电网系统。

    能源计量监测系统。试点社区应在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过程,同步设计安装电、热、气等能源计量器具,建设能源利用在线监测系统,实现能源利用的分类、分项、分户计量。

 

城市新建社区试点建设指标体系

   城市既有社区试点

    优化能源供应系统。结合区域能源禀赋和供应条件,通过煤改电、煤改气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燃煤替代。对必须保留的现有燃煤设施,要加强技术升级和环保升 级,推广优质型煤,进行散煤替代和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在有条件的社区,优先推广分布式能源和利用地热、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强供热资源整合,以容量 大、热效率高的锅炉取代分散小锅炉,提高社区集中供热率。对周边区

    域有工业余热的社区,供暖系统优先采用工业余热。鼓励专业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投资节能改造。

    推广利用新设备新技术。鼓励在社区改造中选用冷热电三联供、地源热泵、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技术,鼓励安装太阳能热水装置,实施阳光屋顶、阳光校园等工程。 在供热系统节能改造中,鼓励采用余热回收、风机水泵变频、气候补偿等技术,推广新型高效燃煤炉具。在社区照明改造中,推广太阳能照明、LED灯等高效照明 设备。

    加强社区能源计量改造。结合能源系统改造优化,提升能源计量仪表及设备的技术水平,完善水、电、气、热分类计量体系,实现能耗数据采集智能化,鼓励建设社区能源管控中心。推广家庭能源管理系统或软件,完善家庭能源计量器配备。

城市既有社区试点建设指标体系

    农村社区试点

    能源供应系统。加快淘汰低质燃煤,积极推进型煤、液化石油气下乡配送,实现农村住户炊事低碳化。在北方采暖地区,结合集中连片的新农村建设,统筹建设集中 供热设施,优先与市政供热管网接驳。在农业秸秆、畜禽养殖粪便等生物质资源较为集中、丰富的地区,推广建设规模化的大型沼气场站,推进沼气在炊事、发电、 供热、取暖等方面的综合利用。在居住点较为分散、生物质资源规模化收集较难的社区,推广建设户用沼气池,提高家用沼气覆盖率。在沿海、草原牧场等风能资源 丰富区域,推广中小型风力发电和风光互补等技术应用。在地热、水资源丰富的区域,推广应用热泵技术。

    低碳用能设备。针对不同地区农村的炊事、采暖、制冷等用能特点,推广省柴节煤炉、节薪灶、节能吊炕、生物质炉、空气源热泵等适宜的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促 进农村生活用能设备的升级换代。加强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采暖、小型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光伏大棚在农村的推广应用。推广应用节能低碳的农业机械和农产品 加工设备,推广低碳农业设施和技术。

农村社区试点建设指标体系

  附件:/data/attachment/images/file/20141126/b450a3b4466490788aa2f032028fd5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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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阅读: 发改委 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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