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规范太阳能光伏发电价格管理,促进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决定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价格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全国统一的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按照社会平均投资和运营成本,参考太阳能光伏电站招标价格,以及我国太阳能资源状况,对非招标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全国统一的标杆上网电价。
(一)2011年7月1日以前核准建设、2011年12月31日建成投产、我委尚未核定价格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统一核定为每千瓦时1.15元(含税,下同)。
(二)2011年7月1日及以后核准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以及2011年7月1日之前核准但截至2011年12月31日仍未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除西藏仍执行每千瓦时1.15元的上网电价外,其余省(区、市)上网电价均按每千瓦时1元执行。今后,我委将根据投资成本变化、技术进步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
二、通过特许权招标确定业主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其上网电价按中标价格执行,中标价格不得高于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电价。
三、对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贴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其上网电量按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执行。
四、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高于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仍按《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有关规定,通过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解决。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评论: 1. 新政策扶持力度远远大于既有政策。此前中国光伏市场扶持政策主要有三种:特许权招标、金太阳工程、光伏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其中特许权招标为最低价中标,目的主要在于探寻中国光伏发电真实成本,中标价格普遍无利可图;金太阳和光伏建筑示范工程则主要补贴部分初始投资,给投资方测算项目回报率带来困难。此次为中国首次出台全国范围内的光伏标杆电价,补贴来源于电力终端消费者,并将在未来根据光伏发电成本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其模式基本与德国一致,无论涵盖区域还是补贴方式都远远强于之前所有政策。我们认为该文件是中国光伏市场逐步大规模启动的标志性政策。
2. 市场将从光照较好地区快速启动。目前国内主流光伏系统成本约16-17元/瓦,我们测算该系统成本在西北、西藏、内蒙等光照较好地区,可以做到0.90元/度左右,因此该部分地区在1元/度标杆电价下可以实现微利,在1.15元/度标杆电价下则会出现抢装。我们现在尚不清楚7月1日之前已经核准的项目总量,预计不会太大;同时尚不清楚之前青海省地方政府许诺的1.15元/度是否能够延续到12月30日,即下半年获批的青海项目是否由地方政府进行二次补贴直至1.15元/度上网电价。但即便不考虑该两项因素,我们认为西北、西藏、内蒙外加一些有地方性附加补贴的区域如山东、江苏均有希望迎来市场的快速启动,而其他地区市场启动则还需等待光伏发电成本的进一步下降。
3. 两年内市场基本不受补贴能力限制。以青海为例,1-1.15元/度标杆电价和0.35元/度左右青海脱硫标杆电价,意味着每度电补贴0.80元左右。目前我国年用电量约4万亿度,可再生能源附加额度为每度4厘钱,据此可估算每年有近160亿元用于补贴可再生能源,若仅将其一半即80亿元用于补贴光伏电站,就可补贴100亿度光伏发电量。按年利用2000小时计算,则现有补贴能力可支撑每年5GW光伏装机。若再考虑某些地方性二次补贴,两年之内中国区域市场迅速启动将不受补贴能力限制,其主要影响因素仍然为光伏发电成本下降曲线。我们认为中国市场2011年1.5GW新增装机,2012年再翻番可期。
[本文版权归Solarzoom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邮件至:
edit@solarzoom.com]
投稿、咨询、爆料——电话:(021)50315221-812,邮箱:edit@solarzoom.com,QQ:2880163182
最新评论
五,为规范光伏发电站行业发展,国家发改委将逐年视当年发展情况对 ...
查看全部评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