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璟丽:光伏企业应拓展国内市场_SOLARZOOM光储亿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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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璟丽:光伏企业应拓展国内市场
  • 2012-10-15 13:30:31
  • 浏览:1781
  • 来自:中国经济时报
  时璟丽,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1995年后一直从事可再生能源经济评价和政策研究工作,是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起草组成员。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时璟丽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如果美国对中国的“双反”最终依据裁决的税率执行,将对中国的光伏企业产生较大的影响,光伏企业应当谋求国内市场。

  早在2009年3月23日财政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支持开展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城市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对农村及偏远地区建筑光电利用等给予定额补助。此举一度被认为将帮助光伏企业打开国内市场。

  时璟丽认为,“金太阳”工程实施三年有余,逐渐发展,逐步完善,政策比较稳定,对启动国内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当然实施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2012年9月28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公布了《关于申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的通知》,明确了第一期每个省(区、市)申报支持的数量不超过3个,申报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50万千瓦。

  如果不解决光伏发电系统的并网问题,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难题或短时间内难以解决。

  时璟丽说,并网问题困扰着一些光伏企业投资光伏发电项目。对于大型电站,虽然有明确的电价政策,但集中开发带来的限电问题,影响光伏开发企业拓展国内市场的积极性。

  国内最早介入大型光伏发电站建设的中国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至今没有一个光伏发电站建成。其他企业已经建成的光伏发电站日子也不好过,在“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轮发制度下,干“晒太阳”的情况比比皆是。

  按照规定,大型光伏电站在建设前必须获得电网公司发放的路条,建成的光伏发电站所发的电才能并入到电网中,因此并网设计能不能通过审核便成了太阳能光伏项目是否能够开工建设的依据。

  时璟丽说,从全球来看,分布式光伏发电其实占据光伏发电的大部分。相比之下,地面的大型光伏电站反而比例较低。

  但是,目前在分布式发电项目上,我国并没有健全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在信贷、保险等方面的配套支持措施并不完善。

  时璟丽指出,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进入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中,金融机构需要承担起更多的责任,这些配套的政策和措施都需要尽快完善,但政策的设计要统筹考虑,以鼓励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为原则,实现良性循环。时丽也担心,过多的激励和过大的政策刺激,可能会引起光伏企业蜂拥而上进入国内光伏市场,应避免出现类似西班牙、捷克、意大利光伏市场的大起大落。

  2011年,我国相继出台了光伏标杆上网电价政策。从我国太阳能资源整体情况甚至西部地区太阳能资源整体情况考虑,按照2011年光伏发电的成本,每千瓦时1.15元、1元的价格并不高,但是却在一些光照资源非常优质的西部地区出现了扎堆建设大型光伏电站的现象,其中仅青海省就在2011年年底时建成大型太阳能发电项目共42个,总装机容量95万千瓦。

  大规模的无序上马,进一步加剧了光伏电站的上网问题,极易出现大规模的“窝电”或限电,对光伏开发和制造企业形成打击。

  时璟丽建议,光伏标杆上网电价一方面可以借鉴风电上网电价机制,针对不同的资源制定不同的价格;而另一方面,光伏发电系统投资水平变动快,可以借鉴德国的经验,建立联动的电价调节机制,最终实现平价上网。

  事实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涉及商场、工业园区、家庭等千差万别的个体,涉及并网、补贴发放的标准、监管程序等非常复杂的问题。

  时璟丽建议,从经济性和易操作性而言,可以继续实施类似“金太阳”工程的投资补贴政策,也可以探讨实施专门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电价政策。目标是通过3—5年左右的支持,进一步推进光伏产品的技术、质量提升和成本下降,最终不需要补贴就可以实现平价上网。同期,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分布式光伏系统自发自用并网机制、运行机制、监管机制等,使分布式光伏发电真正实现市场化发展。

  9月初,国家电网公司在上报的《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将简化分布式系统审批手续。如果这个消息最终被落到实处,中国的光伏企业将迎来发力国内市场的好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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